
2011年,深圳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达成了连续7年降低,尤其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仅为498人,10年来初次低于500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2011年终结表彰大会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铭出席会议,并对交警全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据了解,2011年,市交警局革新管理手段,整治突出交通违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2011年我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达成连续第7年持续降低,同比分别降低23.68%、11.39%、26.38%、16.43%,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98人,比2010年降低64人,近10年初次低于500人。万车死亡率2.72,同比降低27.2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维持持续稳定。全年我市共接拥堵类报警21.82万宗,同比降低34.18%;发生星级交通拥堵129宗,同比降低12.24%。
李铭觉得交警去年的工作成绩很突出,工作成效很明显,市委、市政府认可,广大市民认可。
李铭指出,2012年的交通管理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在城市畅通、事故预防和执法工作等方面面临着新挑战,因此工作还不可以放松,思想还不可以松懈。他寄望全体交警抓住机会,乘势而上,革新管理,推进深圳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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