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伤残六级的赔偿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以下简称“讲解”)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质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他们肇事汽车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首要条件条件是他们汽车对事故负有责任。
2、有些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一审终结后,还会继续产生医疗成本,这类成本待实质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需要他们或保险公司承担。
2、误工费
依据《讲解》第20条规定,依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不可以举证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
3、护理费
《讲解》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情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职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低于二十年。
4、交通费
《讲解》第22条规定依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职员因就诊或转院发生的成本实报实销。
一般根据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5、住院伙食补助费
JiaZhao.Com
《讲解》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讲解》第23条规定: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倡导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别机构的鉴别来确定营养期限,不然法院非常难支持。
7、残疾赔偿金
《讲解》第25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8、残疾辅助器具费
《讲解》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
9、被扶养生活活费
《讲解》第28条规定被扶养生活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
十1、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当中假如受害者达到了六级的伤残状况,那样需要结合受害者的有关状况进行赔偿,成本都是比较高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受害者的年龄,一般赔偿二十年的成本,还会依据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规范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