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哪个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交易等方法出售交出货机动车辆但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该机动车辆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叫人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证网【JiaZhao.COM】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需要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交易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出货用的状况下,由于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备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质用户,已将汽车实质占有和用。
而对于原用户来讲,其虽然是登记用户,但因出货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 汽车事实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用户没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何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越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下列方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手段的,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驾驶员、行人故意导致的,机动车辆一方不承担责任。
出售汽车但还没办理汽车过户,此时其实汽车的买卖并没有完成,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是不幸发生了事故,除非原用户是具备过错的,不然的话受叫人驾驶机动车辆出事故,应当由其承担责任。一般是先在交强险范围内做出赔偿,不足的话再由受叫人来赔偿。原用户存在过错的,那也要承担肯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