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比科目二多不少,所以有些学员在做科目三动作时远没科目二的规范,这种不经意的不规范,大概就致使考试扣分,甚至直接不合格。下面就让大家来一块看看科目三的那些扣分动作与评判标准,争取在后面的考试中防止再犯了错误。
1、不按规定用安全带——不合格;
评判标准:考试车从停止状况到运动状况持续0.5秒后,检查安全带状况,并持续考试路段全程。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施——不合格;
评判标准:视频测试,持续考试路段全程。
3、不按考试员指令或语音提示进行驾驶动作——不合格;
评判标准:当提示开始变更车道后,超出一段距离而没变更车道;超车项目开始后,超越200m距离没向左边车道进行变更;超车项目中,连续向左边车道变更两次。
4、起步时汽车后溜距离大于30cm——不合格;
评判标准:雷达监测,持续考试路段全程。
5、用挡位与行车速度长期不匹配,导致汽车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不合格;
评判标准:每一个挡位设有适配速度范围,超越30秒超越这个适配速度的上限或者下限。
6、行驶过程中空挡滑行——不合格;
评判标准:行驶过程中变速杆维持在空挡时间大于15秒。
7、不按交通信号灯、路面标志、标线或者交警指挥信号行驶——不合格;
评判标准:在路口前转弯车道直行,或在路口前直行车道转弯;在路口闯红灯。
8、不按规定速度行驶——不合格;
评判标准:在限速地区内超速行驶;超越考试全程限速60km/h。
9、汽车行驶过程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不合格;
评判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前轮骑轧路边线。
10、长期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不合格;
评判标准:骑轧分界线时间超越15秒。
11、连续变更2条或2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评判标准:2次变更车道行驶距离小于30米。
12、将汽车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地区——不合格;
评判标准:以实线内侧为准。
13、因察看、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状况——不合格;
评判标准:副驾驶座副刹被踩下。
14、起步时汽车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扣10分;
评判标准:汽车后溜距离在15-30cm之间。
15、起步或行驶过程中挂错挡位,且不可以准时纠正——扣10分;
评判标准:雷达监测或考官评判。
1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用或错误用转向灯——扣10分;
评判标准:雷达监测或考官评判。
17、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用转向灯低于3秒就进行下一动作——扣10分;
评判标准:雷达监测或考官评判。
18、因操作不当导致发动机熄火1次——扣10分;
评判标准:雷达监测或考官评判。